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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财立方消息】4月25日,安徽省宿州市房地产业协会发布关于2023宿州市房地产展示交易会通告。其中提到,在展会政策期间(2023年4月29日至5月13日),凡是刚性需求的个人购买的市区首套新建商品住房、改善性需求的个人购买的市区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按照10000元/套标准发放消费券;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照5000元/套标准发放消费券。个人购买的第三套或以上的新建商品住房,不享受消费券发放政策。
此外,购房人需在2023年4月29日至2023年5月13日期间签订购房合同并完成合同备案登记手续,方享受消费券发放政策。2023年6月1日起,市商务局、市房管中心对审核合格的购房人定向发放电子消费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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