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上午,市卫健委举办《扬州市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实施方案》提出了25条积极生育支持措施,旨在推动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显著降低,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协调。到2025年,扬州市积极生育支持政策制度将基本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基本健全。
4个部分,25条具体措施
近年来,扬州市生育水平逐年走低,人口增速持续放缓,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生育养育教育负担成为制约群众生育的主要因素。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于今年5月26日研究下发了《扬州市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方案共分为4个部分,25条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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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实施是贯彻落实上级部署,着力填补扬州市短板,着眼长期均衡发展。”市卫健委党委委员、市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田华萍介绍,《方案》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医疗、住房等一体考虑,围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优生优育服务、普惠托育服务、降低家庭生育养育教育成本等方面提出了多项支持政策。
对于《方案》内容,田华萍进行详细解读,完善政策支持,落实落细三孩生育政策。包括依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优化婚嫁服务便民措施,加强人口监测,完善生育休假制度。健全妇幼体系,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包括强化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保障孕产妇和儿童健康,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促进儿童健康发展。加强能力建设,积极构建人口服务体系。包括强化政策支持措施,支持养老托育设施建设,增加普惠托育供给,丰富托育服务类型,提升托育服务能力,加强托育机构监管,完善人才体系建设。坚持多措并举,提升育龄人群生育意愿。包括降低生育成本,降低住房成本,降低教育成本,推进教育公平,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倡导婚嫁新风,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推进帮扶关怀,保障计划生育家庭权益。包括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保障制度,健全扶助关怀工作机制。
群众受益点、受益面在哪?
提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推动各地开展省、市级示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健康规范化门诊创建,实现85%以上的基层医疗机构建成妇幼健康规范化门诊。加强“两个救治中心”(危急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危急重症新生儿救治中心)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积极创建省级产后康复实训基地和省级儿童早期发展基地,进一步提高母婴健康水平。
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推进“一乡镇一街道一普惠一公立”建设,到2025年,新建完整居住区配套托育服务设施覆盖率达100%,普惠托育机构乡镇(街道)覆盖率超过90%,示范性托育机构县(市、区)覆盖率达100%,县(市、区)、功能区结合社区综合服务用房各设置社区托育园(小型化、嵌入式)3个以上。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4.5个左右。推进医育结合,支持和规范家庭托育点发展,推动家政服务业与托育服务融合发展,促进“互联网+托育”发展,切实帮助0-3岁婴幼儿家长解决“带娃难、带娃贵”问题。
加快完善生育保障机制。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实施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和公民婚育“一件事”,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办理。明确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在女方产假期间,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推动实行父母育儿假制度,子女3周岁之前,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10天的育儿假,进一步减少女性就业歧视,倡导夫妻共担家庭育儿责任。
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落实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生育的医疗费用保障待遇。落实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免征个人所得税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等相关政策。符合条件的未成年子女数量较多的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同等条件下纳入优先配租范围,并在户型选择等方面予以适当照顾。多子女家庭在扬州市购买自住住房的,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制度。加强省、市优质幼儿园创建,全市90%的幼儿在省、市优质园就读。通过降低三育成本,建立生育支持体系,减轻家庭育儿焦虑,提高生育意愿。
健全扶助关怀工作制度。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后患病住院期间,独生子女每年享受5天的带薪护理假。优先安排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入住公办养老机构,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托养服务。对符合保障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通过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或租赁补贴)、限价商品住房等方式,优先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建立计生家庭人口公益金,重点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进行公益性补助、救助和节日慰问。多措并举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增强计生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
构建生育友好社会环境。对企业在女职工产假期间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用,生育二孩的给予50%的补贴,生育三孩的给予80%的补贴。将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作为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书面审查和诚信示范单位认定重要内容。建设一批儿童友好城市重点项目和实事项目,构建适度普惠的儿童福利体系。倡导婚育新风,破除高价彩礼、大办宴席等陈规陋习,减轻婚假带来的经济负担。从而在全社会营造支持生育、促进生育、适龄婚育、优生优育的良好氛围。
方案实施后最终将达到什么目标?
按照《实施方案》中的具体目标,到2025年,积极生育支持政策制度基本建立,服务管理制度基本完备,生育友好型社会环境基本形成。优生优育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6/10万、4‰以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基本健全,实现“一乡镇一街道一普惠一公立”,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左右。应当配备母婴设施的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医院、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实现母婴设施全覆盖。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显著降低,生育水平适当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基本正常,人口结构逐步优化,人口素质进一步提升。
到2035年,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法规制度更加完善,服务管理机制运转高效,生育水平更加适度,人口结构更加优化,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协调。优生优育、幼有所育服务水平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相适应,家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推进人的全面发展走在全省前列。
(来源:扬州日报)